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考生:
2011年医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有关单位、考生及时领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2年5月8日至11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领取地点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8室(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
公交站点:生产路北口(30路、K57路、66路、K68路、84路、K95路、K107路、112路)
三、领取要求
(一)集体办理:单位介绍信、领取人名单(包括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个人办理:考生本人领取应出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及被代领人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通过通知下方“准考证号查询链接”查询准考证号
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考生请与部队有关部门联系办理医师资格证书
(二)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后请尽快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超过两年)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