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氯化合物 取本品约20mg,精密称定,照氧瓶燃烧法(附录Ⅶ C)进 行有机破坏,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10ml作为吸收液,待燃烧完毕后,强力振摇 数分钟,用少量水冲洗瓶塞及铂丝,洗液并入吸收液中,将吸收液定量移至50ml纳氏比 色管中,照氯化物检查法(附录Ⅷ A)检查,与对照液(与供试品同法操作,但燃烧时 滤纸中不含试品,并加入标准氯化钠溶液4.0ml )比较,不得更浓(0.2%) 。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 ℃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附录Ⅷ N),遗留残渣不得过0.1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 得过百万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