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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苏中医政〔2012〕20号),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按照卫生部第52令要求,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2年9月18日前学习期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符合《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其他有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9月18日,报名地址:师承指导老师所在地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各省辖市卫生局须将出师考核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和相关材料于9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理论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8日,理论综合笔试时间:10月19日,考核地址:南京市(具体时间和地址见准考证)。

四、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向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局。省中医药局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7日,领取地址为各省辖市卫生局。

五、申请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报名时审核原件,复印件由负责初审和审查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报省中医药局复核留存。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传统医学师承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要将文件内容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网站进行通告,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参加出师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按时进入考场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地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和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沈波、戴运良

电话:025-83620506

传真:025-83620525

附件:江苏省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人员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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