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预防接种 > 正文

肺炎疫苗的接种注意事项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肺炎疫苗的接种注意事项:

1、对于疫苗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何杰金氏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天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天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天及治疗期间不主张免疫接种。

3、严重心肺功能障碍的病人注射肺炎23时要谨慎,可能会发生相当严重的全身性反应医`学教育网整理。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疾患及一些活动性感染都应推迟使用肺炎23.

4、及哺乳妇女慎用。

5、免疫缺陷病人,应于术前两周接种。

6、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剂量0.5ml.

7、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0.5ml.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5课程

41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