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面积的计算-护士考试重点
2012-11-06 18: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烧伤面积的计算是护士考试重点,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各部位所在比例:
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
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
躯干前后包括会阴1%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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