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2013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自治区医考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缴费,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我市现场报名日期确定为:2013年3 月29 日—2013 年4 月1 日上午,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现场报名地点定在巴彦淖尔市卫生局,一楼大厅。(新区气象局东侧,河灌局西侧,乘7 路车至气象局下车)
三、考生需按照试用期单位所在的旗县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各旗县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
3 月29日全天: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
3 月30日上午:乌拉特后旗、五原县
3 月30日下午:磴口、杭锦后旗
3 月31日全天: 临河区
4 月1日上午: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小二寸白底照片两张;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 考生试用(或实习)所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若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审核,须本人出具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现场审核。
2.考生现场审核必须上交本人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发生错误,而造成报考失败等后果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现场审核需缴纳考试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3〕92号)文件通知,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执业医师考试费用共计46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共计350 元。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考。
各旗县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考生、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考生,请务必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现场确认,以免延误考生报名而不能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478-8213094 0478-8619203 0478-8213614
巴彦淖尔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