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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关于发放2012年度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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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各有关考生:

2012年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公共卫生、口腔类别)已经办理完毕,请有关单位、考生及时领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3年7月19日领取。 二、领取地点湘潭市卫生局一楼会议室(湘潭市岳塘区霞光中路28号)。

三、领取要求(一)集体办理:单位介绍信、领取人名单(包括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个人办理:考生本人领取应出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一)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后请尽快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超过两年)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二)由于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省卫生厅暂未下发,此次只下发临床、公共卫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中医类别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0】 143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科学发展主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湘潭市卫生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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