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请参加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专业实务76分,实践能力78分)的考生,于11月11日~1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除外)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报名点(即考生报名时自己选择的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同时还需提交近期2寸免冠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2张(背面须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交报名点以备办理证书。证书发放时间本网站另行通知。
另注:选择大连市中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医学|教育网整理请统一到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