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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苗接种对象

肺炎疫苗接种对象:

1、选择性接种

(1)2岁以上的儿童。

(2)患有可增加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危险的慢性疾病者,如心血管疾病、肺部疾患、肝及肾脏功能受损者。

(3)免疫缺陷病人,如脾切除者或是由镰状细胞性疾病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脾功能障碍者。

(4)患有其它慢性疾病而可能感染肺炎球菌的高危人群(如酒精滥用)及并存如糖尿病、慢性脑脊髓液渗漏、免疫抑制等因此可引起更严重的肺炎球菌病患者,或是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疾病,包括中耳炎、副鼻窦炎等。

(5)何杰金氏病患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群体接种

(1)群体接触密切者,如寄宿学校。

(2)具有发生流行性感冒并发症高度危险者,特别是肺炎。

(3)当疫苗中含有的某型肺炎球菌在社区人群中发生爆发流行时,社区人群为高危人群。

3、再接种

(1)一般无需对成年人常规再接种。

(2)脾切除者。

(3)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症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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