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位考生:
2014年3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精神,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有新的调整,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执行。
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今年全换新表进行报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请各位考生及时下载表格,重新填写并盖章。
三、表格下载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点击首页“医政医管”——最新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文件后面有“附表1-3.docx”即是。
特此通知
延庆县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