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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触诊法的概述

四步触诊法的目的、方法及意义:

一、目的:

检查子宫的大小、胎产式、胎先露、胎方位及先露部是否衔接。

二、方法:

(1)检查者站在孕妇右侧,面对孕妇,以双手除拇指外的其余四指指腹和掌部进行操作。将两手置于子宫底部,轻轻向下按压,并将两手对推。

意义:

触及圆、硬、形态规则、有明显浮球感者为胎头;触及较圆、但质软、形态欠规则、浮球感不明显者为胎臀。

(2)面向孕妇头部,两手掌面紧贴子宫底两侧,逐渐向下移动至宫体和子宫下段,一手固定,另手检查,相互交替,轻轻深按。

意义:

触及较硬较宽较平坦饱满部分为胎背;较软、形态欠规则、高低不平部分为胎腹和胎儿肢体,有时感到胎儿肢体在活动。

(3)面向患者头部,右手拇指与其余四指分开,置于耻骨联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并左右推动。

意义:

进一步确定是否衔接,若胎先露部仍可以左右移动,表示尚未衔接;若不能被推动,则表示胎先露部已衔接。

(4)面向孕妇足部。与第一步手法相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左右手分别置于胎先露部两次侧,沿骨盆入口向下深按。

意义:

进一步核对胎先露部判断是否正确。先露部若为胎头,检查者一手能顺利进入骨盆入口,另手则被胎头突出部阻挡,该隆起部称胎头隆突。如双手均能进入骨盆腔,说明胎先露尚未入盆;如双手均不能进入,胎先露部不能被推动,则胎头已经进入骨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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