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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适当的谈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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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精神明显不正常、失去理智的病人,不论他是沉默不语,还是吵闹不休不可理喻,治疗者都要用坚定的口吻、反复地向病人明确说:“你是精神病人,这里是医院,我是专门医治你这种病的医生”。不管病人是否接受,都要反复向病人灌输上述三句不同含义的话。

对待这类病人,做好其家属、亲友、同事和领导的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争取他们的合作,亦属重要。他们不知道病人早已失去自知力,认为告诉病人患精神病会使他更受刺激,因此常采取不正确的手段,欺骗病人来医院就诊。

如有可能,应让病人住院治疗;如条件不允许住院,则需门诊治疗。在给精神药物的同时,要向病人家属讲明他目前的处境;一个对自己生命和健康失去维护能力的精神病人,当然需要得到最好的医疗照顾。不管病人是否听得进去,这些言语是起码的心理治疗,一俟病人神志稍许清醒、理智有所恢复时,这些言语就能起到促使疾病好转的作用。

另一部分病人其精神虽不正常,但外表上不易被周围的人士认识,仅被其亲属或好友所察觉。病人尚能与人交谈,但坚持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他是在家属或亲哄骗之下来到医院,经检查被诊断为精神不正常或至少被怀疑处在精神病的边缘。对这类病人,治疗者必须象对待正常人那样与其谈心,使他能终于接受他有病(但不是精神病)的观念,需要作进一步深入检查,以便能确保健康,恢复原先的学习、工作或生活方式。这类病人一次谈话常不能解决问题,需要3~5次的谈话或心理治疗,才能把诊断肯定下来,同时病人也逐渐明白自己可能有病而与医生采取合作的态度。通常,这些病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谈话和接受一些药物治疗后,会感到自己头脑中的想法有些变化,医生的谈话似乎有些道理。当病人主动找医生接受治疗时,心理治疗的效果就可以肯定了。

2.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的病人,因为他们都是神智清醒的正常人,所以心理治疗的措施就与那些失去自知力、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第一种病人大不相同。对于这些病人,要根据病情拟定心理治疗的实施计划,如预计多少次谈话能完成治疗任务,每次谈话准备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等。当然这往往要在1~2次谈话,初步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和人格特征后才能订出实际可行的治疗计划。有些病人只经过3~4次的谈话就能解决问题,达到痊愈;有的病人则需较长时间,甚至要施行特殊的心理治疗技术(即第二层次的心理治疗)才能消除症状;还有些病人需要配合一些药物方能奏效。这里虽然没有固定不变的治疗方式,但其核心都是通过治疗者的言语影响病人的心理使其疾病向痊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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