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口腔执业医师考试方案及内容,医学教育网整理见下表:
科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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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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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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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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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综合 |
17% |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
医学人文综合 |
5% |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
预防医学综合 |
10% |
预防医学、口腔预防医学 |
临床医学综合 |
8% |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
口腔临床医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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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
注: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口腔执业医师增试题量为80道,总分为20分。考试内容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