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的办法
(一)证书打印方法
1、证书分中级、初级(师)、初级(士)3个资格级别和若干专业,发证时要认真核对,按上述要求发给考试合格人员。
2、证书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按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中的信息打印;批准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签发时间2008年11月18日。
(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打印方法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报考专业一栏以上内容按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打印;报考专业:卫生;级别:报名表中报考的级别;类别:报名表中报考的专业;取得时间2008年5月25日。考试管理机构意见、省级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8日;证书号码按证书第2页编号打印。
2、取得资格名称和省人事部门意见一栏按考试合格人员报考级别取得相应的资格名称:
卫生专业 资格名称初(士) 初(师) 中级临床医学 主治医师药学 药士 药师 主管药师中药学 中药士 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护理 护士 护师 主管护师技术 技士 技师 主管技师
二、发证时间:
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2月26日的每天上午,各地、市每天下午,节假日除外。
地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乐业大厦一楼)
网址:www.rsk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