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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9年定向培养500名大学生村医

  ●考生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毕业后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考生须在第二批分数线公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户籍所在地卫生局签订定向协议,逾期不予受理,具体事宜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卫生局或招生办咨询

  省卫生厅今天在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行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签约仪式,据悉,我省今年将定向培养500名大学生,其毕业后到全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担任社区医生。

  此次定向培养大学生村医的招生对象为今年参加全省统考并与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并按以设区市为范围的户籍所在地生源定向招生,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录取之后,由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3所院校进行3年全日制专科定向培养。

  省卫生厅提醒,有意向的考生须在第二批分数线公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户籍所在地卫生局签订定向协议,逾期不予受理,有关志愿填报等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卫生部门或招生办咨询。

  学员3年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将由委托定向培养用人地的财政承担,其中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60%部分,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此外,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学生毕业后由各地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享受农村社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学员去欠发达地区或海岛乡镇及以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所在卫生服务机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去其他地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定向培养学员,在报考原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实行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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