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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关于部分乡村医生补注册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厅通知,2004年6月在全省乡村医生集中注册期间,有少部分乡村医生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执业注册。经省厅研究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乡村医生补注册工作。凡不具备《江苏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参加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取得执业注册资格。现经有关县(市、区)卫生局审查、登记报送我局参加乡村医生补注册资格考试的人员共313人,为了认真做好这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格培训

  参加乡村医生补注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省卫生厅规定的100学时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培训中心承担。

  培训开班时间:4月9日—4月18日。

  二、注册资格考试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方法遵照《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资格考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4〕6号)执行。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

  三、培训教材

  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教材为省卫生厅指定的《乡村医生培训教材》(共五册,由市卫生培训中心统一订购)。

  四、培训、考试费用

  培训费380元、教材费102元、考试费100元。

  培训开班的第一天(4月9日)为报到缴费日,由市卫生培训中心收取。

  五、培训地点

  扬州市卫生培训中心(原扬州卫校,念泗路5号)。

  联系电话:87341940

扬州市卫生局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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