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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基本要求

  全省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均可申请成为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

  一、组织管理

  (一)将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工作作为本院基本教学任务之一,有一名院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有职能部门专人负责组织与协调;

  (二)有健全的全科医师临床培训的管理制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包括人员职责、定期例会、奖惩制度等;

  (三)有能满足全科医学教学的经费,并专款专用。

  二、师资队伍

  (一)有一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负责全科医学教学工作;

  (二)各科授课或带教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带教经验,了解全科医学知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全体师资需定期进行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培训。

  三、教学条件

  (一)具有完成全科医学教学任务的门诊、病房、教室、图书室(有一种以上全科医学图书资料)等,以及必要的教学设备;

  (二)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内、外、妇、儿、急诊、精神、皮肤与性病、康复、中医、眼、耳鼻喉等科室,能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个别科室可与其他医院协同完成)。

  四、教学要求

  (一)依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制定临床教学实施计划和相应的培训轮转表、登记表、课程表及考核表等;

  (二)建立严格的教学评估与考核制度,各项教学记录清晰完整、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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