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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下)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各教学辅导站:

  根据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2008年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省统考考务工作安排》(2007第008号)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下)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科目及时间

  杭州市2008年(下)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考试由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详见附件1.

  二、补考、缓考

  需参加上述科目补考的学员,应向辖区继教办办理补考报名手续,补考费10元/门次。并由各区、县(市)继教办将补考报名汇总表(附件2)及补考费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办公室(庆春路139号庆联大厦三楼,邮编:310003,Email:shanjz@163.com,电话:87234568)。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考试的学员,需提前向当地辖区继教办递交缓考申请(补考科目不能申请缓考)。并由各区、县(市)继教办将缓考汇总表(附件3)及缓考申请于11月7日前报送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授

  根据各地面授培训工作的需求,对2008年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教学辅导站作适当调整(设置情况见附件4)。各教学辅导站要认真组织好面授培训工作,严格按教学要求开展面授,确保培训质量。2008年(下)教学安排表于9月26日前上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办公室。

  附件:1、2008年(下)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考试安排表

  2、2008年(下)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补考报名汇总表

  3、2008年(下)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缓考汇总表

  4、2008年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教学辅导站设置情况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杭全培办[2008]9号附件1-4.doc

  主题词:卫生 培训 考试 通知

  杭州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办公室

  2008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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