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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局2008年关于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卫生学校:

  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和2007年我市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情况,市卫生局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范围

  (一)在市卫生局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和注册护士全部参加岗位培训;

  (二)拟改制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机

  构中具备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和注册护士参加岗位培训;

  (三)拟参加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备有执业助理医

  师以上资格的医生和注册护士可自愿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形式

  (一)全科医师培训时间和形式

  全科医师第三期培训时间为2008年5月至10月;

  培训总学时数为500学时(理论授课240学时,实践技

  能260学时);

  培训方式采用视频教学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二)社区护士培训时间和形式

  社区护士第三期培训时间为2008年5月至9月;

  培训总学时数为240学时(理论授课120学时,实践技能120学时);

  培训方式采用视频教学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在市卫生学校南校区。

  四、报名方法

  (一)各区卫生局于4月1日至10日组织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动员发动、组织报名。

  (二)参加培训的医生填写《河南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表》和一寸4张(整版)近期彩照;参加培训的护理人员填写《河南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报名表》和一寸两张近期彩照。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各区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齐资料于4月14-18日集中到市卫生学校报名、建立档案。

  五、培训费用

  学员学习费用参照省培训中心培训收费标准,全科医师

  培训每人900元。社区护士培训每人450元。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六、考核及发证

  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由洛阳市全科医师培训中心(洛阳市卫生学校)承担,学员在培训中心完成规定课程,参加由卫生部统一组织的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颁发河南省卫生厅监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七、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学员报名、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考核发证,参与学员管理、协助培训中心做好学员的学习及实践工作。各区卫生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领会政策,做好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学员的报名工作,全力支持学员参加学习和培训,确保学习时间和工资待遇。培训中心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认真组织优秀教师认真备课,搞好理论教学、临床实践和学员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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