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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关于开展第九期城市社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常州市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提升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2009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城市社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基本达到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要求,现决定委托常州卫生学校培训中心(江苏省全科医学理论培训基地)举办第九期城市社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全科医疗和社区护理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公共卫生和口腔医师除外)。

  二、培训地点:

  常州卫生学校(常州市锦绣路18号)

  三、培训时间:

  2009年2月至5月

  四、培训费用:

  根据常卫科教〔2006〕124号文件执行

  五、学员报名注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25-26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4:00

  学员报名注册地点:常州卫生学校F楼一楼

  六、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执业护士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2张2寸近期彩照。

  七、报名办法:

  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填写培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相关证件一并报所在辖市、区卫生局审核,再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到常州卫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电子版报名材料于2008年12月23日前通过常州市卫生局网络办公系统报常州卫生学校继续教育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5220538)。

  八、考试时间:

  江苏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认可性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下旬。

  九、有关要求:

  根据《常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常卫办〔2008〕217号)要求,到2010年,医生和护士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完成率和合格率需达100%.请各有关辖市、区卫生局做好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状况的调查摸底,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医护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并严格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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