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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十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公布全科医学培训基地与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卫函〔2008〕819号)要求,我省第十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设区市已报名的学员(含2008年已报名但未参加第九期岗位培训的学员)。

  二、培训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收看光盘,每周四下午、周六全天(每周12学时,10周完成,总120学时)。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按规定时间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第二阶段:学员集中到省级理论教学点(福建医科大学或福建中医学院)专题讲座、面授辅导、考试(20天,160学时)。学员完成该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第三阶段:将学员按所在设区市编组,进入由省卫生厅认定的临床、社区培训基地学习。

  三、学习时间:第一阶段2010年3月1日至5月8日。

  第二阶段5月中下旬开始。第三阶段6月下旬至12月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详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五、培训经费

  省财政根据实际参加培训的人数下拨专项经费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给予补贴(培训费全免、住宿费部分补贴)。

  六、教材发放

  培训教材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统一向卫生部订购,近期陆续下发到各卫生局,请各卫生局负责做好教材发放工作,教材发放结束后,将发放登记表寄回我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邮编:350003

  E-mail:wstpxzx@126.com

  联系人:李铃

  电话:0591-87841800

  传真:0591-87842752

  福建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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