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相信是想要参加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的朋友比较关注的问题,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基本要求
1.社区医院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当由科室或医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当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社区医院应当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当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要求
1.社区医院应当明确患者抢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出现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急性加重;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社区医院应当建立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制订相关预案,提升医务人员对病情评估能力,及时识别病情危重状态,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机制,及时将经抢救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3.社区医院应当配置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并建立急救资源调配机制。
4.临床科室开展患者抢救时,由现场职称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5.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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