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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08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培养我省全科医师骨干人才,全面提高我省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和《河北省执行中央2007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求,我厅委托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举办2008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遵循以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社区卫生需求为导向,实践、思考、学习为方法,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其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使其具有一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能力,达到全科医师骨干的基本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100名,由各市卫生局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社区服务中心推荐1名。培训对象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现从事医疗工作的注册执业医师,并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

  三、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要求执行。培训时间为2008年5月-2009年3月,全脱产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理论培训阶段2008年5月19日-2008年6月15日。

  2、临床科室轮转培训阶段2008年6月16日-2009年2月15日。

  3、社区实践阶段2009年2月16日-2009年3月15日。

  理论培训由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学员集中授课(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临床科室轮转和社区实践由师资培训中心与各市卫生局统筹确定,原则上安排在学员所在市的认可培训基地进行。

  四、培训费用与待遇

  学员的学费、教材费和食宿费用等由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

  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由原单位正常发放,原则上奖金不低于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奖金。

  五、培训考核

  阶段培训结束将组织阶段考核。阶段考核成绩登记在册,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结业考核。

  2009年3月下旬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我厅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对未能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将向其所在单位追回本次培训全部费用。

  六、组织与监督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请各市卫生局负责参加培训学员的资格审查,并按时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

  2、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学员资格复审,并将骨干培训班学员名单报省卫生厅备案。培训中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部颁大纲有关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保证培训质量。

  3、2008年10月下旬和2009年3月上旬,将组织专家分别对临床和社区实践培训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和培训效果等。评估中引进绩效考核机制,要将经费补助与培训效果充分挂钩,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 刘红超

  电话:0311-86266132,86265531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邮编:050017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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