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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辽宁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名额分配调整和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补助中医药专项经费的通知》(财社[2007]22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2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8〕7号)的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辽宁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报名工作,根据各市实际报名情况,省卫生厅对全省培训名额分配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并将于近日全面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经自愿报名、审核通过的从事或即将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含助理)医师1000名。

  二、培训时间

  2010年6月至2010年11月。理论培训采取视频点播形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由各市自行安排时间,进行集中培训;临床社区实践与理论培训同期开展。

  三、培训地点

  理论培训地点为各市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基站点;临床实践地点在各市指定的具有临床实践培训能力的实践基地进行。

  四、培训考核

  理论培训考核由辽宁省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基地统一组织进行;临床实践考核由各市自行组织开展。

  五、其它事项

  1、各市按照理论培训课程目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理论培训课程表,于2010年6月11日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邮政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邮编110005)。

  2、学员可凭学员卡信息网站通过自学形式进行理论补充学习。

  3、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市卫生局须在2010年11月26日前将《辽宁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临床实践考核汇总表》、《临床实践考核手册》报送到省中医药管理局。

  4、经审定,各项考试均合格者由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辽宁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各机站要高度重视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设置专人对培训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制定考勤、考试制度,建立学员管理档案,做好联系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6、联系方式

  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张宏邈、李鹏,024-23388619.

  辽宁省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基地(辽宁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鄂蕴娟,024-31207291;李海权,024-31207292.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好培训和监督工作,确保我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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