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的核准
受理部门 | 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 |
联系电话 | 0571-87709056 、87709052 |
申报材料 |
| (1)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2)相关学历证明;(3)医疗机构执法业证书。 |
办理程序 |
办理程序 | 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省卫生厅核准 |
办理流程图 | |
受理项目信息 |
受理部门 | 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 |
受理条件 |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
受理标准 |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受理办理时限 | 由医疗卫生机构向省卫生厅委托培训、考核单位(省医学会)提出申请,每年进行一次上岗技术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则由卫生部发给上岗证书。 |
受理征求意见办理时限 | |
受理岗位责任人 | 赵华娟、胡 伟 |
受理岗位职责及权限 | 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X刀、γ刀、直线加速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碎石机等八类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上岗技术水平进行核准。 |
审批项目信息 |
审批项目编号 | 3-4号 |
审批项目依据 | 卫生部第43号部长令及《浙江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
审批收费依据 | 卫生部定 |
审批总时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