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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的核准

受理部门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
联系电话0571-87709056 、87709052
申报材料
 (1)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2)相关学历证明;(3)医疗机构执法业证书。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省卫生厅核准
办理流程图 
受理项目信息
受理部门浙江省卫生厅规划财务与审计处
受理条件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受理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浙江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受理办理时限由医疗卫生机构向省卫生厅委托培训、考核单位(省医学会)提出申请,每年进行一次上岗技术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则由卫生部发给上岗证书。
受理征求意见办理时限 
受理岗位责任人赵华娟、胡 伟
受理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X刀、γ刀、直线加速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碎石机等八类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上岗技术水平进行核准。
审批项目信息
审批项目编号3-4号
审批项目依据卫生部第43号部长令及《浙江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收费依据卫生部定
审批总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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