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加强兽医队伍建设,规范兽医执业行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保障兽医合法权益,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动物诊疗、疫病防控工作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时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严格组织,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确保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摸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式,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业兽医考务工作队伍和执业兽医技术队伍,不断规范动物诊疗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继续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建立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考区和考点两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队伍;建立常态化的与执业兽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运行机制。
三、工作机制
为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目标要求,在全国执业兽医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科学设置考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
1.考区领导小组。考区成立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王健任组长,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人事处、渔业发展处、财务处、计划处、宣传处、监察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成员单位。
2.考区办公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区办公室,负责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考区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蒋云任主任,市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副处长胡杰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甘伟孝任副主任,兽医卫生监管科、办公室和计财科有关同志为成员。设日常事务组、安全保密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3.考点领导小组。考点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考点所在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畜牧兽医、公安、保密、纪检监查、卫生和电力等部门。
4.考点办公室。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点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具体考试考务工作。
5.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分发考生准考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6.考试地点。考点设置的考试地点,一般为某学校。
(二)工作职责
1.考区办公室职责: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生成并核发准考证;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本考区考试费标准制定、收取以及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2.考点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转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考点设置
按照考点设置标准和我市“一圈两翼”的地理位置综合设置考点。目前,原则上暂设四个考点:主城区考点、万州区考点、涪陵区考点、黔江区考点。考点设置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各考点根据所属区县考生报名情况,设置考场地点和数量。考点设置如下:
1.主城区考点: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北部新区、永川区、合川区、双桥区、巴南区、南岸区、万盛区、江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1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北碚区。
2.涪陵区考点:包括涪陵区、长寿区、南川区、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石柱县等7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涪陵区。
3.万州区考点:包括万州区、开县、梁平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巫溪县9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万州区。
4.黔江区考点:包括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区县。考点办公室设在黔江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1.制定方案。制定重庆市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农业部兽医局备案。各考点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建立完善工作规章制度,于4月30日前报考区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2.动员部署。根据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全市的各项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要求。(时间安排:2010年3-4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3.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内各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为深入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时间安排:2010年4-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1.办理收费许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批复,积极向市财政、物价部门申请并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下发全市执行。(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
2.确定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考区负责向每个考点选派2名考试监督员,考点根据考场数量设立1-2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考点设立的巡考员和聘任的监考员需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时间安排:2010年4-8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3.考务培训。组织对考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5-9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4.成立考务安保机构。各考点协调当地公安、监察、卫生、保密、电力等部门,成立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务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和电力供应等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各考点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报名。考试前3个月,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通知,由考区向各考点和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有关单位和考生发布信息,将网络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和有关单位要求等信息通告考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进行报名,并同时向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进行确认报名。各考点办公室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工作。报名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各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和考试费报送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对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汇总结果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复核意见,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相关复核结果,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报名费。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时间安排:2010年6-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2.安排考场。考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时间安排:2010年7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3.发放准考证。考区按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号,准考证打印并加盖考区办公室印章后,发放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后,通知考生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领取考生准考证,并由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对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情况等说明材料统一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后报至考区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4.考务培训。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5.运送试卷。试卷运送采取邮政机要方式。考区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考试办公室发送的试卷,经清点无误后,存放在试卷保管室(试卷保管采取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并负责将试卷在考试前两天发送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接受试卷后,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将试卷存放在保密室,并在考试开始前2个小时,考点指派专人在保密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运送到考场,并做好相关记录。为确保试卷由考点安全运送至考场,考点办公室应与当地公安、保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详细的试卷安全运送方案,并报考区办公室,经考区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时间安排:2010年10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6.组织考试。考区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的组织各考点的考试。做好考前准备、试卷领取、试卷分发、考试开始、试卷和答题卡回收、备用试卷使用、缺考和违纪考生的答题卡填涂说明、考场记录填写说明和存档及考试现场的应急处置、安全保卫、医疗保障、保密等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10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7.回收答题卡、销毁试卷。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收齐试卷和答题卡,清点核对无误按顺序分别装袋,由考点机要员整理、清点全部答题卡袋(包括备用答题卡袋),经考点办公室主任及保密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按保密规定存放,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运送到考区办公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由考区办公室在接收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机要运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经考点办公室领导签字批准后,所有启封试卷按保密规定在安全保密地点全部销毁。(时间安排:2010年10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8.公布合格成绩标准。由考区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放的考试成绩,下发各考点,由各考点将考试成绩发给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县级兽匡主管部门发给考生。(间安排:2010年12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9.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考区办公室负责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放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到各考点,由各考点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给考点内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各区县兽匡主管部门发给考生。(间安排:2010年12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四)年度总结阶段
各考点对本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将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12月。责任单位:市考区办公室、各考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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