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业兽医考务工作队伍和执业兽医技术队伍,不断规范兽医执业行为,提高兽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动物诊疗、疫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建立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队伍;建立常态化的与执业兽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运行机制。
三、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设考区和考点,其中:省级为考区,省农委成立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区管理办公室。17个市为考点,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要成立相应的考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考点管理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二)主要职责
根据农业部《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考区和考点的主要职责是:
考区的主要职责: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生成并核发准考证;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本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申报审批、收取以及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考点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有关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转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等。
四、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
1.制定方案。根据农业部要求,制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以及考区、考点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时间安排:2010年4-5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2.召开会议。省级召开由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及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和省有关单位参加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时间安排:2010年4-5月。责任单位:省农委)
3.广泛宣传。转发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等文件,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省内各兽医院校、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时间安排:2010年4-7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二)工作准备
1.办理考试收费许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批复,积极协调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并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下发全省执行。(时间安排:2010年4月-5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确定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考区负责向每个考点选派2名考试监督员,考点根据考场数量设立1-2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考点设立的巡考员和聘任的监考员需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时间安排:2010年4月-8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3.组织考务培训。组织对考区、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考区负责组织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考务管理手册》、《考生指导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等。考试前,考区负责组织考点开展考试实施模拟演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考点负责组织监考员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5月-9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4.成立考务安保机构。各考点协调当地公安、监察、卫生、保密、电力等部门,成立由农委(畜牧兽医)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务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和电力供应等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5.设置考务管理办公区。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保密室、医务室、考试滞留室。考务办公室要张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流程》、《监考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保密室负责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考卷(含备用卷)的临时机要存放;医务室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务人员突发疾病的处置;考试滞留室是为在考试期间,提前上交试卷及考场违纪人员按规定不允许立即离开考场而提供的暂时滞留场所。(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组织实施
1.组织报名
考试前3个月,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通知,由考区向各考点和县级兽医(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省有关单位和考生发布考试信息,将网络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和有关要求等信息通告考生。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并同时向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进行确认报名。各考点办公室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6月-7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各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和考试费报送考区办公室。考区办公室对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汇总结果和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复核意见,并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相关复核结果,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2010年6月-7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3.考场设置
考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并按照“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集中设置考试地点,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农业部。(时间安排:2010年7月。责任单位:省农委)
4.发放准考证
考区按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号,准考证打印并加盖考区办公室印章后,发放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后,通知考生所在地的县级农业(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考生准考证,并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对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县级农业(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情况等说明材料统一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后报至考区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5.召开考前工作会议
考试前,召开由省级监督员、市考点考试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的考务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考务工作。(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6.考务培训
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时间安排:2010年9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7.试卷运送
试卷运送采取邮政机要或直接押运方式。考区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考试办公室发送的试卷,经清点无误后,存放在试卷保管室(试卷保管采取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并负责将试卷在考试前两天发送到各考点。考点办公室接受试卷后,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将试卷存放在保密室,并在考试开始前2小时,考点指派专人在保密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运送到考场。为确保试卷由考点安全运送至考场,考点办公室应与当地公安、保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详细的试卷安全运送方案,并报考区办公室,经考区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时间安排:2010年10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8.组织考试
考区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各考点的考试。(时间安排:2010月10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9.报送试卷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答卷和答题卡按要求封装,经考点办公室主任、省级监督员及保密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于考试当天上交考区办公室。由考区办公室审核后通过机要当天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时间安排:2010年10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10.发放考试成绩单
由考区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放的考试成绩单,下发各考点,由各考点将考试成绩单发给考生。(时间安排:2010年12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11.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区办公室负责接收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放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发到各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时间安排:2011年1月。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四)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12月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阶段,各考点对本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省农委,省农委将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农业部。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立组织领导机构。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是第一次全国性大规模考试,是我省兽医系统面临的一项全新的工作。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保密要求严,责任非常重。各级农业(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省级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考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市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抓好落实,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为规范考试工作,设立考点的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明确到人。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执业兽医考试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营造执业兽医考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农业部《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方案》和全省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全省《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考试政策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宣传力度。各考点也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4-8月要重点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政策和报名要求等。9-10月要加大考试纪律等方面的宣传。考试结束后,要加大考试成效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宣传。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让全社会、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从业人员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全面了解和认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
(四)做好考试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保密工作是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关键。各市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考务人员一定要选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事业心强,工作认真,无直系亲属或配偶参加当年考试的人员担任。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卷运送、交接、保管、使用、销毁及备用卷和答题卡的回收工作,要加强过程管理,细节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考务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严肃考场纪律和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理。
(五)加强沟通协调。执业兽医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公共卫生和电力保障等多方面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考区和考点领导小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要有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电力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医疗救治和电力供应等工作,确保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圆满顺利完成任务。
请各考点抓紧明确一位科级干部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5月20日前将联系方式与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一同报省农委。
联系人:王光电子邮箱:wguang@163.com
王立电子邮箱:giftwl@163.com
电话:0551-2643380,传真:0551-266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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