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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今后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不合格不得评优晋级

  昨日,省卫生厅发出通知,从今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我省326个医疗单位被定为首批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并向社会公示。据悉,按照规定,将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离(退)休返聘继续在临床执业的医师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项,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试的,即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经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再次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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