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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通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广州市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训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在完成每年的医学继续教育和公共必修课培训的基础上,统一安排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及全市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基础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培训,到2010年,全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及全市乡村医生接受一次以上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镇街医院(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卫生站乡村医生的基本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健康促进、保健康复等技术水平,提高镇街医院(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能力,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培训对象

  全市乡村医生、镇街医院(卫生院)临床医生、预防医学医生、中医医生、护理人员。

  三、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是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重要举措。市卫生局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督导组,由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局医政科督导,局中医科具体负责。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保证培训质量,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以保证培训工作长期有序进行,收到实际效果。

  增城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绍安

  副组长:姚焕行  朱埠星

  成  员:姚镜泉、刘小红、姚毅、欧阳松心、魏伟玲、朱忠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局中医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朱忠英(兼)。

  增城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督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焕行

  成  员:朱忠英、朱敏妍、陈日华、单伟锋

  增城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教学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埠星

  副组长:曾海鸣

  成  员:桂军胜、席大智、陈光洪、孙华、陆超鹏、周小荣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各项培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农村卫生人员培养与促进全市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农村卫生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相结合,与镇街医院(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相结合,与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卫生站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相结合,统筹安排,逐层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按照《广州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要求,2007年完成镇街级医疗单位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总任务的20%,2008、2009年每年各完成40%;理论学习288个学时,临床实习一个月。

  2、乡村医生培训于2007—2008年全部完成,2007、2008年各完成培训任务50%,;理论学习120个学时,临床实习一个月。

  3、理论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可以分片进行)为主,可以选择多媒体教学和老师集中讲学(各占总学时的40%);也可以自学的形式(不超过总学时的20%)。

  4、市卫生局负责培训人数的确定,2007年乡村医生培训200人,镇街医院(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47人,理论学习由增城市卫生学校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

  (三)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根据广州市卫生局的要求,我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总体实施和监督评估。

  第一,由市卫生局与广东省医院协会联合举办 “增城市医院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班”,对镇街级医疗单位的院长和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学知识和能力的培训。第二,对镇级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理论课的培训计划由增城市卫生学校按《广州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教学大纲的要求统一制定;临床实习课由增城市卫生学校统一安排,原则如下:镇级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安排在市属医疗单位临床实习,村级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安排在镇级医疗单位临床实习,一级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安排在二级医疗单位临床实习。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市卫生局将根据广州市卫生局监督评估方案制订实施方案,具体监督和指导培训工作,组织专家督导组对各项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对培训教学进行考核评价。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效,确保培训质量。各相关单位必须保存受训人员和师资名单、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教材(讲义)、考试成绩、进修安排等有关原始资料,每年将当年举办的每期培训班受训人员名单、课程安排、讲义、考核成绩等报市卫生局备案及汇总上报。

  (五)保障经费,专款专用

  市卫生局根据广州市卫生局计划要求,在2007—2008年必须完成乡村医生培训任务,2007—2010年必须完成镇街医院(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全员培训任务,每年至少完成任务总数的20%以上,按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补助,每人补助700元,用于理论学习和临床实习,购置教材费用原则上由学员自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而定。承办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市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拨的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发现有不符合规定使用专项经费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下一年度经费安排时予以相应扣除。

  四、培训内容

  (一)医院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市卫生局与广东省医院协会联合举办,从2007年4月至12月,历时9个月,每月学习2-3天,课程安排每月下旬星期五至星期日上课。培训内容有医院管理基础知识、医院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医院资源管理、医院经验交流与讨论等。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我市卫生系统管理层的管理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包括镇街医院(卫生院)临床医生、预防医学医生、中医医生、护理人员、乡村医生的培训;内容包括:

  1、基本培训: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的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的学习;现代诊断技术的学习;急诊和急救知识的学习;

  2、专业培训:针对不同专业实施不同的培训课程,课程统一由增城市卫生学校安排。

  五、培训教材

  由增城市卫生学校依据广州市卫生局的要求统一确立各类人员的培训教材。

  六、工作要求

  (一)增城市卫生学校要依据广州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课程计划和培训教材。

  (二)所有培训课的理论课计划安排在周六、日进行,由市卫生学校的老师和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资质人员授课。

  (三)总培训课时安排:乡村医生不少于120个学时,各类医生不少于288个学时,实习课30天。

  (四)每门课程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成绩汇总及上报;每年年底将培训总结、人员名单、成绩制成表格上报市局中医科。

  (五)新塘医院的医生由市人民医院和卫生监督所(CDC)负责实习培训,其余各镇级医院医生由二级医院负责实习培训;乡村医生由所在镇级医院负责实习培训。

  总之培训由增城市卫生学校根据《广州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有关要求负责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和实习安排,形式可多样,在保证学时、保证质量的同时,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不折不扣地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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