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财政局,省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社[2006]23号)精神,2006年8月28—31日,我们联合组织对中央补助我省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基本情况
2004—2005年中央补助我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共7628万元,分别用于市县医院医救治能力建设、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中医机构能力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改水改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计划免疫项目和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等项目建设。
为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督导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方案如期实施,本次督查工作是针对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下达市县具体项目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的,督查的的重点是各市县财政和卫生主管部门,是否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印发的琼财社〔2006〕975号文件要求,2004年的项目8月底全面完成,2005年的项目8月10日前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并按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二、资金到位和项目完成情况
2004年中央补助我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有16项,分解安排到市县的子项目共172个,资金已到位有167个,占97%;项目建设完成115个,占67%.
2005年中央补助我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有27项,分解安排各市县的子项目共190个,资金已到位的110个,占58%;项目建设完成7个,占3.7%.
资金到位情况最好是琼海市、文昌市、陵水县,2004和2005两年的所有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慢的是定安县和澄迈县2005年资金到位率为零。项目完成最好的是陵水县和乐东县,完成慢的是定安县和海口市。
三、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市县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专款专用,合理组织项目建设实施。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方式虽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有的集中在卫生局统一报帐支付,有的由卫生局下拨到项目单位支付,还有部分市县由财政直接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不经过卫生局帐户,但管理比较规范,使用方向明确,帐目清楚,明细合理。如定安县把每一个项目的经费支出金额、用途和时间安排全部列表,一式三份,一份交领导,一份交会计中心,一份交项目执行工作人员,有利于对项目资金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值得借鉴。
不足方面是市县财政与卫生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足够顺畅的沟通和协调机制,项目资金拨付各环节比较滞缓,有的方案到了,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有的资金已到财政,卫生部门没有申请,更有甚者财政资金已拨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却不知道是什么经费不敢使用。个别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没有明细帐无法核对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屯昌县改水改厕的水泥材料没有用在改水改厕项目上。
(二)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大部分市县卫生部门能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实施和管理较好的项目有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计划免疫和降消项目,从项目开始实施到中期管理和后期评估有跟踪、督导,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不足方面是也有一些市县对项目实施管理不够重视,项目的执行显得比较被动,协调、监督、管理无力,不能全面把握项目的总体情况,造成在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实施不好的项目是农村卫生人员能力培训,2004年的项目有一半市县至今尚未开展培训工作。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快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务必今年10月底前将2004和2005年所有中央补助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于11月中旬将资金到位情况报两厅。
(二)各市县卫生部门要根据省里下达的各项实施方案,制定实施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组织项目实施。2004年的项目务必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2005年项目今年11月底全面完成。同时还要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项目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或总结)报省卫生厅。
此次督查工作,对加强项目的管理和加快资金的下达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各市县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针对项目实施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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