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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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性心动过缓治疗原则

  1、窦性心动过缓如心率不低于每分种50次,无症状者,无需治疗。

  2、如心率低于每分钟40次,且出现症状者可用提高心率药物(如阿托品、麻黄素或异丙肾上腺素)。

  3、显著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停搏且出现晕厥者可考虑安装人工心脏起搏器。

  4、原发病治疗。

  5、对症、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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