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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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电烧伤

  (一)电损伤在临床上有两类

  1.全身性损伤,称电击伤。其皮肤损伤轻微,主要损害心脏(低电压),引起血液动力学剧烈改变。可发生电休克、甚至心跳呼吸骤停。

  2.局部损伤,电流在其传导受阻的组织产生热力,造成组织蛋白凝固或炭化、血栓形成等,称电烧伤(高电压)。此类病人全身症状较轻。

  (二)电烧伤特点

  1.皮肤损伤分为“入口”和“出口”损伤,(“入口”即触电部位),两者都为Ⅲ°烧伤,入口烧伤程度重于出口处。

  2.电烧伤的深部损伤范围常远远超过皮肤入口处,故早期难以确定。

  3.电烧伤24小时以后,入口处周围开始发红,范围逐渐扩大,局部皮肤或肢端发生坏死,肢体肿胀向近侧或外周蔓延。

  4.容易并发感染,可发生湿性坏疽,脓毒血症,甚至气性坏疽,造成肢体严重损伤,甚至截肢。

  5.浅部坏死组织脱落后,损伤的血管外露,可发生严重的反复出血。

  (三)电烧伤急救

  1.使病人迅速脱离电源。

  2.发生电休克,呼吸心跳骤停者,应即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抢救生命。

  3.保护创伤部位,方法同热烧伤。

  4.镇静止痛,方法与热烧伤相同。但心理安慰较热烧伤更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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