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在临床应用时要注意其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对于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法用量】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 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吞咽困难,可将片剂分散于半杯饮用水中(非碳酸饮料),不得使用其他液体。将片剂丢入水中,无需压碎,搅拌至完全分散(约需10分钟),即刻饮下药液。以半杯水冲洗杯子,饮下。也可通过鼻-胃管给予该药液。 无需因下述情况不同调整给药剂量:年龄、体重、性别、种族,肾功能,因肝转移而引起的中至重度肝功能损害。 剂量调整: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时,可通过短期暂停治疗(最多14天)解决,随后恢复每天250 mg的剂量。
【不良反应】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瘙痒、皮肤干燥和痤疮,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1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CTC标准3或4级)。因不良反应停止治疗的患者仅有1%。 各身体系统发生的不良事件按发生频率以降序排列(多见:≥10%;常见:≥1%且<10%;少见:≥0.1%且<1%;罕见:≥0.01%且<0.1%;极罕见:<0.01%)。 可出现的不良事件总结如下: 消化系统:多见腹泻,主要为轻度(CTC1级),少有中度(CTC2级),个别报道严重伴脱水的腹泻(CTC3级)。 常见恶心,主要为轻度(CTC1级);呕吐,主要为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厌食,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口腔粘膜炎,多为轻度(CTC1级);继发于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的脱水口腔溃疡。 少见胰腺炎。 皮肤及附件:多见皮肤反应,主要为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脓疱性皮疹,在红斑的基础上有时伴皮肤干燥发痒。常见指甲异常。极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和多形红斑的报道,过敏反应,包括血管形水肿和荨麻疹。 代谢和营养:常见肝功能异常,主要包括无症状性的轻度或中度转氨酶升高(CTC1或2级)。 全身:常见乏力,多为轻度(CTC1级);脱发;体重下降;外周性水肿。 眼科:常见结膜炎和睑炎,主要为轻度(CTC1级);弱视。 少见可逆性角膜糜烂,有时伴睫毛生长异常。 极罕见角膜脱落;眼部缺血/出血。 血液和淋巴:常见出血,如鼻衄和血尿。少见在服用华法林的一些患者中出现INR(International Normalised 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出血性膀胱炎。 呼吸:常见呼吸困难。少见间质性肺病,常较严重(CTC3-4级。在全球进行的临床研究,扩大用药/同情用药,上市后使用中,约有158348名患者接受了本品治疗,在日本以外的地区,包括约92821名患者,间质性肺病总的发生率约为0.28%,在日本其发生率约为1.70%,包括约65527名患者,数据截至2004年6月2日),已有致死性病例的报道。
【禁忌】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禁用。
【注意事项】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偶尔观察到发生间质性肺病,患者通常出现急性的呼吸困难,伴有咳嗽,低热,呼吸道不适和动脉血氧不饱和。短期内该症状可发展得很严重,并报告有死亡。放射学检查常显示肺浸润或间质有毛玻璃样阴影。已观察到在出现该状况的患者中,伴有原发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性肺炎的患者死亡率较高。 处方医生应密切监测间质性肺病发生的迹象,如果患者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本品治疗,立即进行检查。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 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如果肝转氨酶升高加重,应考虑停药。 已报道在服用华法林的一些患者中出现INR(International Normalised Ratio,国际标准化比率)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应告诫患者当以下情况加重时即刻就医: 任何眼部症状; 严重或持续的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 这些症状应按临床需要进行处理。 随机对照试验证明,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将本品和以铂类为基础的标准两药联合化疗方案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