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关系。
医患之间是平等关系,即医师尊重病人的医疗权利,一视同仁地提供医疗服务;病人尊重医师的劳动,并密切配合诊治,共同完成维护健康的任务。
医患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关系,即医师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国家赋予医师以某种特权(对疾病诊治权和特殊干涉权等)并要求医师以医疗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术为病人提供服务;病人出于信任或与医师充分协商,接受医师的服务。这是由医患之间的医学知识占有以及所处地位、职责不同所决定的。医师具有医学知识,处于主动地位并具有某种特权。这就要求医师恪守职责、钻研技术,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辜负病人的信任。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服务方必然向对方做出并遵守必要的承诺,双方还可以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进行平等协商,由此构成了契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