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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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程序

  1.申请

  (1)申请机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2)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的特殊要求: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除提交一般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审核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

  3.注册

  经审核合格的,主管部门给予注册。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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