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用药
是指患者一旦确诊为结核病后立即给药治疗。
早期活动性病灶处于渗出阶段,局部病灶血运丰富,药物浓度高;
病灶内结核杆菌生长旺盛,对抗结核药敏感;
患病初期机体抵抗力较强,从而获得满意疗效。
二、联合用药
是指根据不同病情和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疗效,并可避免严重的不良反应和延缓耐药性的产生。
三、适量
是指用药剂量要适当。
药量不足,组织内药物难以达到有效浓度,且易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使治疗失败;
药物剂量过大则易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而使治疗难以继续。
四、坚持全程规律用药
结核病的治疗必须做到有规律长期用药,不能随意改变药物剂量或改变药物品种,否则难以获得成功的治疗。
结核病是一种容易复发的疾病,过早地停药,会使已被抑制的细菌再度繁殖或迁延,导致治疗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