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药的发现和人类的狩猎和畜牧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未发明用火之前,只能生啖其肉,渴饮其血;随着用火特别是人工取火的发明,使很多动物肉类成为人们的主要食品来源,使人们更多地接触到了动物的肉、脂肪、内脏、骨各及骨髓等,从而促进了人们对各种动物对人体营养以及毒副作用的认识,并进一步为认识其药用功效而有了不断的经验积累。
我国有的少数民族用药经验中,动物药的应用占着较大的比例,而且尚带有一定的原始痕迹,可以与原始时代的状况作参照比较。彝族用麝香疗蛇毒;纳西族利用蚂蝗吸瘀血;彝族用豹子骨治疗关节炎;鄂伦春族用鹿心血拌红糖、黄酒口服,治疗心跳过快;用熊胆拌温水,口服或擦患处,治眼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用鹿心脏晒干研末,口服或擦患处,治咳嗽;佤族熊胆泡酒,口服或擦患处,治咽喉痛或退高烧;彝族用麝香治痢疾等等(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第458~459页,文物出版社,1983年3月)。这些生动的事实,为我们考察动物药发现和运用的最初状况提供了极其宝贵的人类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