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卫生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奖励和处罚

——●●●聚焦热点●●●——

查分预约> 有奖猜分> 考后关注>

  第二十二条对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但停业整顿的处罚,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

  (一)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逾期不采取措施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的;

  (三)挪用防尘措施经费的;

  (四)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未经卫生行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5课程

41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