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类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和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