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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在省委领导下,负责本省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中心),作为本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一般由省长担任,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进行全权处置,或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一般由分管副省长担任,进行全权处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工作。省应急指挥中心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本省目前已有的专项应急处置机构,作为省应急指挥体系的组成部分,机构名称不变、职能不变、办公地点不变,组成人员相应调整充实,继续承担相关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今后根据需要,再逐步建立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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