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起开始办理2018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
二、需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证(若代领,请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三、证书领取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领取地址及程序:各考生请根据当时报名审核地为准,各县市区考生请至当地考试中心领取(具体领取方式及领取时间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市直考生由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领取。
自2019年2月11日(正月初七)起,证书可经邮政EMS进行寄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说明进行操作。(请务必在2月11日后再进行扫描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