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临床表现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临床表现 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
1、部分性发作 单纯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无意识障碍)和复杂部分性发作(有不同程度意识障碍)。
(1)单纯部分性发作:
持续时间短,起始及结束均很突然,发作时意识保留。
可分为以下四型:
1)部分运动性发作:起源于一侧的抽动,涉及一侧面部或肢体远端,有时表现为语言中断。抽搐自对侧拇指沿腕部、肘部和肩部扩展,称为杰克逊发作。如发作后遗留暂时性局部肢体无力或轻偏瘫,称为Todd瘫痪;
2)部分感觉性发作:常表现为肢体麻木感、针刺感;
3)自主神经性发作:瞳孔扩大,呕吐,烦渴,尿感;
4)精神性发作:表现为记忆扭曲,情感异常;边缘系统。
(2)复杂部分性发作:为部分性发作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
1)表现为意识障碍。
2)意识障碍与自动症:可出现情感(恐惧)、认知(似曾相识)和感觉性(幻觉)症状。
自动症是在癫痫发作中或发作后意识模糊状态下,出现一定程度上协调的、有适应性的无意识活动,并伴有遗忘。
3)意识障碍与运动症状:复杂部分性发作可开始即表现为意识障碍及各种运动症状,特别是在睡眠中发作时。
部分性发作继发性泛化:单纯部分性发作可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均可泛化为全面性强直阵挛性发作。
2、全面性发作 双侧大脑半球,伴有意识障碍。
①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又称大发作,包括三期,为强直期、阵挛期和痉挛后期;
②强直性发作:表现为全身或部分肌肉强烈持续的强直性收缩,不伴肌阵挛;
③阵挛性发作:几乎都发生于婴幼儿,为重复阵挛性抽动伴意识丧失,之前无强直期;
④肌阵挛发作:为突发短暂的震颤样肌收缩,闪电样抽动;
⑤失神发作:特征表现为突发短暂意识丧失和动作中断,双眼茫然凝视,状如“愣神”;
⑥失张力性发作:为姿势性张力丧失所致。
大发作,包括三期,为强直期、阵挛期和痉挛后期。
强直期,患者表现为突然出现全身肌肉收缩,患者跌倒在地,下肢呈强烈伸直,强直期大约持续1分钟后患者进入阵挛期;
阵挛期主要表现为肌肉的反复收缩和松弛的交替,在这一时期,患者可以出现大小便失禁,阵挛期通常持续2~3分钟,此后患者可能仍会意识不清并将持续一段时间;
痉挛后期,患者将逐渐恢复意识,可能出现头痛、意识模糊、疲乏。发作后出现一过性偏瘫(Todd瘫痪)提示病因为局限性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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