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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依据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依据是全科主治医师考试大纲要求熟练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为各位全科主治医师考生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便于各位同学复习备考!

(1)妊娠前有心悸、气短、心力衰竭史,或有风湿热病史,体检、X线、心电图检查曾被诊断有器质性心脏病。

(2)有劳力性呼吸困难,经常性夜间端坐呼吸、咯血,经常性胸闷胸痛等临床症状。脉搏在110次/分以上,呼吸在24次/分以上及肺底部可听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等;较严重时表现为:咳嗽、咯血及粉红色泡沫样痰(其内可找到心衰细胞)、唇面发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明显浮肿、静卧休息时呼吸脉搏仍快、肺底部有持续性湿啰音及肝脾肿大、压痛等。最严重时表现为:端坐呼吸、口周颜面发绀更重、心动过速或心房纤颤等。

(3)有发绀、杵状指、持续性颈静脉怒张。心脏听诊有舒张期2级以上或粗糙的全收缩期3级以上杂音。有心包摩擦音、舒张期奔马律和交替脉等。

(4)心电图有严重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三度房室传导阻滞、ST段及T波异常改变等。

(5)X线检查显示心脏显著扩大,尤其个别心腔扩大。B型超声心动图示心肌肥厚、瓣膜运动异常、心内结构畸形。

以上信息由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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