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原则
以各种躯体症状作为这类疾病的共同特征,不同临床类型虽各有其相应的突出表现,但经医学检查不能发现器质性病变的证据,或虽有躯体症状存在,却与其症状的持续和严重程度很不相称。患者对其躯体疾病深感关注和痛苦,社会功能常受到损害。有证据表明,其躯体症状的发生、持续和加剧与心理因素有密切联系。持续时间在半年以上可考虑相应的诊断。
诊断依据
1、有许多躯体症状没法用医学解释,或这些不适体验要比存在的病理改变可引起的(这点必须是由本身的病史和体格检查所决定的)要严重得多。
2、过分地关心躯体疾病。
3、各种医学检查均为阴性,临床上找不到与患者倍感痛苦的躯体症状相应的阳性检查证据。
4、尽管屡次检查未见器质性病症,仍有频繁的就医史。
5、坚持不顾医师说明没有严重的躯体疾病或异常的劝告。患者仍坚持相信有一种严重疾病存在,并表现出症状。具备这两个条件,应怀疑疑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