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月
12月1日开始
4月20日
考后2个月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全科医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