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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的分类及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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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的分类及临床表现具体是什么呢?相信有不少人对这部分内容很感兴趣,为此,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搜集了该方面的知识以便大家学习。

一、分类

1.断裂

除火器伤外,脊柱脱位超过一定限度时,脊髓也可出现部分或完全断裂,导致脊髓损伤,以致引起脊髓传导功能的大部或全部丧失,外形上看,硬膜囊大多保持完整;但骨折脱位十分明显的严重型,硬膜囊亦可同时断裂。

2.脊髓受压

髓外组织,包括骨折片、内陷的韧带、脱出的髓核、血肿及后期的骨刺、骨痂、粘连性束带、瘢痕等以及体外的异物可造成对脊髓组织的直接压迫导致脊髓损伤。这种压迫可引起局部的缺血、缺氧、水肿及淤血等,从而改变且加重了脊髓的受损程度。

3.脊休克

与脊髓震荡不同,脊休克不是暴力直接作用于脊髓所致。其临床表现为损伤椎节以下肌张力降低,肢体呈弛缓性瘫痪,感觉及骨骼肌反射消失,引不出病理反射,大便失禁及小便潴留等。

4.脊髓出血或血肿

指脊髓损伤后脊髓实质内出血,这在血管畸形者更易发生。其程度可从细微的点状出血到血肿形成不等。少量出血者,血肿吸收后其脊髓功能有可能得到部分或大部分恢复;严重的血肿易因瘢痕形成而预后不佳。

5.脊髓挫伤

脊髓挫伤的程度有较大差别,从十分轻微的脊髓水肿、点状或片状出血到脊髓广泛挫裂不等,并随着时间的延长,由于神经胶质和纤维组织增生等改变,继而导致瘢痕形成、脊髓萎缩以致引起不可逆性后果。

6.震荡

是最轻的一种脊髓损伤,与脑震荡相似,在临床上较为多见的是由传导暴力通过脊柱后部传到脊髓,并出现数分钟至数十小时的短暂性功能丧失。这一类型的脊髓损伤在恢复时,一般先从下肢开始。由于脊髓组织形态上无可见的病理改变,因此其生理功能紊乱多可获得恢复,属可逆性。

二、临床表现

1.脊髓震荡

损伤后短暂的功能障碍,表现为弛缓性瘫痪,损伤平面以下的感觉、运动、反射及括约肌功能丧失,数分钟、数小时或稍长时间逐渐恢复,直至完全恢复,一般不留后遗症。

2.脊髓挫伤和脊髓受压

伤后出现损伤平面以下的感觉、运动、反射及括约肌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可以是单侧,也可是双侧,双侧多在同一平面。其预后决定于脊髓损伤的程度、受压解除的时间。一般2~4周后逐渐演变为痉挛性瘫痪,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出现病理性锥体束征。胸段脊髓损伤表现为截瘫,颈段损伤表现为四肢瘫,上颈段损伤表现为四肢痉挛性瘫痪,下颈段损伤表现为上肢弛缓性瘫痪,下肢为痉挛性瘫痪。

3.脊髓半切征

损伤平面以下同侧肢体的运动和深感觉丧失,对侧肢体的痛觉和温度觉丧失。

4.脊髓断裂

损伤平面以下的感觉、运动、反射和括约肌功能完全丧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脊髓圆锥损伤

成人脊髓终止于第1腰椎体的下缘,当第1腰椎骨折可损伤脊髓圆锥,表现为会阴部皮肤鞍状感觉消失、括约肌功能及性功能障碍,而双下肢的感觉和运动功能保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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