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烧伤补液方案及具体公式说明,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感兴趣,医学教育网编辑特撰文如下:
问题:胶体(血浆)和电解质液(平衡盐液)的比例为0.5:1,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其比例可改为0.75:0.75.其中你所说的广泛深度烧伤具体是指几度烧伤面积达到多少才可以说广泛深度烧伤?
一般认为广泛深度烧伤包括重度烧伤及特重烧伤。按1:1轻度烧伤:二度烧伤面积10%以下;中度烧伤:二度烧伤面积10%-30%,或三度烧伤面积不足10%重度烧伤:烧伤总面积30%-50%,或三度烧伤面积10%-20%,或二度、三度烧伤面积不足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呼吸道烧伤和较重的复合伤。
特重烧伤: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三度烧伤20%以上,或有严重并发症。
烧伤病人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量为:每1%的烧伤面积(二度和三度)每公斤体重应补充液体1.5ml,另加每日生理盐水需要量2000ml.
补液方法对有一定面积的Ⅱ度、Ⅲ度烧伤应及时做补液处理。
早期补液方案:常用下列输液公式:按照患者的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度、Ⅲ度)每千克体重应补胶体和电解质液共1.5ml(小儿2.0ml)。胶体(血浆)和电解质液(平衡盐液)的比例为0.5:1,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其比例可改为0.75:0.75.另加以5%葡萄糖溶液补充水分2000ml(小儿另按年龄、体重计算),总量的一半应于伤后8小时内输人。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补充仍为2000ml.举例:一烧伤面积60%、体重50kg患者,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l.5+2000=6500ml,其中胶体为60×50×0.5=1500ml,电解质液为60×50×1=3000ml,水分为2000ml,输人速度先快后慢。第二个24小时,胶体减半为750ml,电解质液减半为1500ml,水分仍为2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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