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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避孕注意事项

药物避孕注意事项:

1.避孕药应保持干燥,如有潮解就会失效。

2.口服避孕药须按时连续服用,不可中途停药,漏服时应于次晨补服。

3.针剂应行深部肌内注射,注射后观察15分钟,如无反应方可离去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

4.如停用针剂,为防止月经紊乱,应在最后一次用药的下次月经第5天,接服短效避孕药2—3个月。

5.哺乳期妇女宜在产后6-8个月后开始服药,以免使乳汁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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