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以脏腑分属诊舌部位
心肺居上,放以舌尖主心肺;脾胃居中,故以舌中部主脾胃;肾位于下,故以舌根部来主肾;肝胆居躯体之侧,故以舌边主肝胆,左边属肝,右边属胆。这种说法,一般用于内伤杂病。
2.以三焦分属诊舌部位
以三焦位置上下次序来分属诊舌部位,舌尖主上焦,舌中部主中焦,舌根部主下焦。这种分法多用于外感病变。
3.以胃脘分属诊舌部位
以舌尖部主上脘,舌中部主中脘,舌根部主下脘。这种分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常用于胃肠病变。
以舌的各部分候脏腑,这是目前研究生物全息律的课题之一,虽说法不一,但都有参考价值,临床诊断上,可结合舌质舌苔的诊察加以验证,但必四诊合参,综合判断,不可过于机械拘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