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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器的当量|爆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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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武器的当量|爆炸方式:

1.核武器当量:当量不同,三种瞬时杀伤因素的单一和活动综合杀伤范围不同,发生的伤类和伤情也有很大差异。当量增大,总的杀伤范围随之增大,但三种杀伤因素的杀伤范围并非按比例增大的,其中光辐射增加最多,其次冲击波,而早期核辐射增加最少。

万吨以下核爆炸,以早期核辐射的杀伤半径最大,总击波次之,光辐射最小。因此,对于开阔地暴露人员发生的主要伤类是单纯放射性病质量和放射复合伤。复合伤的发生比例,地爆时约占20%~80%;空爆时约占30%~100%。

2万吨以上核爆炸,以光辐射的杀伤半径最大,冲击波次之,早期核辐射最小。且前两者随当量增大而迅速增大,而早期核辐射的增大甚少,一般不超过4km.对于开阔地面暴露人员发生的主要伤类:随着当量的增大,单纯烧伤和烧放冲复合伤、烧冲复合烧伤增多。50万吨以上因为现场死亡区域超过早期核辐射杀伤区域,所以基本上均是单纯烧伤和烧冲复合伤,复合伤的发生比例,地爆时约占60%~90%,空爆时约占30%~50%。

2.核武器爆炸方式:一般讲,如当量相同,空爆的总杀伤范围大于地爆,但四种杀伤因素的杀伤范围又不尽相同。烧伤和冲击伤的范围空爆大于地爆,但近区内的伤情地爆重于空爆;早期核辐射的杀伤范围地爆大于空爆;放射性沾染:地爆时沾染地域较局限而严重,空爆时沾染地域广泛而较轻,比高越大,沾染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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